住在人才公寓的小伙伴们
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
苏州这三个地区
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可以一起享受
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吴中区人才公寓
公寓申请条件
A -E类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
(1)近 5 年新引进,在我区非公企业全职工作。(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吴中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新引进。)
🔻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
🔻如系就业的,应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且未在吴中区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户型选择
原则上1人承租1间,D类及以上人才以及E类人才中的博士(正高级职称)可申请承租2居室及以上住房。
🔻人才已婚且夫妻双方仅有一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承租2居室。
🔻人才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承租条件的,可申请承租2居室及以上住房。
补贴标准
✅入住对象为 A-D 类人才的,分别按照最高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入住对象为E类的,按博士(正高级职称)最高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最高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及其他)最高4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不超过租住公寓的备案租金标准。
✅支持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符合条件但未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按照同等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入住人才公寓的,按照补贴标准直接减免租金。
申请入口
张家港人才公寓
公寓申请条件
1.在本市就业;
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市无房
注:张家港认定人才享受人才公寓租赁补贴
补贴范围
(一)符合《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办法》A~F类人才认定标准,已通过张家港市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仍在本市创业就业的人才;
(二)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符合本市专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受本条件限制)。
补贴标准
按照A类人才8000元/月,B类人才5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1500元/月,E类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10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800元/月、紧缺专业本科(紧缺专业中级职称、技师)及E类其他人才600元/月,F类人才4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入口
🔻人才公寓:
(1)在“今日张家港”App搜索“人才公寓”
(2)在【政务云】【人才就业】进入“人才公寓”平台,点击房源列表查看房源。
🔻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租赁市级人才公寓的人才,实行“收支两条线”“免申即享”,按照季度兑现租赁补贴。
工业园区国资人才公寓
公寓申请条件
1.在园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保、个税或住房公积金;
2.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园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具有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
补贴申请条件(虚拟优租房)
✅人员条件:
🔻房产: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区无自有住房
🔻公积金:未未动用原园区公积金普通专户或住房账户购房的甲类计划员工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计划员工。
🔻学历: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等、
✅房源条件:
🔻个人房源:苏州工业园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的符合出租条件的个人成套住宅
🔻集中式公寓:园区范围内国资企业、村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建设并规范运营的集中式公寓
补贴标准
图源: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