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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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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不少小伙伴都很关心
苏州的社保问题

9月18日江苏社保调整了缴费基数
今天小编带大家看看
苏州目前的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

PART.1


社保主要包含哪些保险?

社保主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PART.2


社会保险费缴纳由谁缴纳?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

PART.3


苏州社保缴费基数

✅执行标准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5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计算方式
  • 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缴费工资即为缴费基数;
  • 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为缴费基数;
  • 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


640.jpg



PART.4


苏州社保缴纳比例

640.jpg

生育险由单位缴纳,比例为0.8%
*工业园区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4%调整为5%,个人仍为2%
①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在此基础上,根据其上一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实行浮动,浮动比例包括50%、80%、100%、120%、150%五个档次。
②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举个例子
小王的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4952元,因此他五险的缴费基数需按4952元计算,除工伤险种外,小王每个月个人需承担519.96元社保费用,单位需承担1203.34元,总计1723.3元。

PART.5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纳基数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952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762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640.jpg

注:如期间上级有新文件,缴费标准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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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伙伴不清楚
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
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查询入口
↓ ↓ ↓
如何查我的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医保云、江苏智慧人社等
都可以查询

相信大家交社保都是为了

之后的生活更有保障

接下来看看社保的待遇吧

↓↓↓


PART.01苏州医保待遇


👉门诊待遇

640.jpg


👉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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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jpg


图源: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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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苏州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计算
■  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  符合规定的还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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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失业保险待遇


👉当前最高标准为2490元/月,最低标准为18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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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4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假天数
计发基数=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30

计发天数:顺产的,158天(其中,非婚生育或生育四孩及以上等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为98天);
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一次性营养补助—2873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x2%。
2025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2873元(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为准)

拨付途径: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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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5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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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苏州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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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路过,支持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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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广州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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