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宝爸们注意!在苏州怀孕、生娃别错过这11个补贴~
有许多小伙伴不清楚单位给我交的生育保险有什么用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这11个补贴
在苏州怀孕生娃千万别错过一起看看吧!一、宝妈补贴
图源:苏州医保01"产前检查费用"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服务信息,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建卡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在3000元限额内,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居民医保限额1500元。* 建档后,应及时核对产检费用生育统筹报销情况,如有问题建议就近咨询就诊医院。
✅享受方式:在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医院建档后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享受。
02"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全额结付。* 任何生育待遇的享受,前提都是在社区做好生育登记。
✅享受方式:出院时刷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享受。
03"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休)假天数以职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享受方式: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
领取失业金人员特殊注意事项✅计发标准:①计发天数:领取失业金人员自生育之日起计算生育津贴应发放天数。②计发基数:参保地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上年度在领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
✅全额计发条件及计发金额: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生育津贴高于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将差额部分支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申请方式:生育津贴由领取失业金人员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04"一次性营养补助"2025年7月1日及以后生育的女职工,计发标准为2873元。
✅享受方式:无需申请。
✅发放到哪:结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之次月支付。一次性拨付至本人银行账户。
05"住院生孩子0自付"2025年7月1日起,参加苏州基本医保(职工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用)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自费的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等,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自费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也就是说,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由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共同承担,个人不用再自付。
06"育儿补贴"✅补贴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每孩每年补贴3600元。✅申请平台: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领,同时在支付宝、微信等开通了育儿补贴申领入口✅所需材料: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婴幼儿身份和抚养关系的必要材料。✅发放到哪:申领人或者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二、宝爸补贴
07"护理假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同时,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计发标准:计发基数*15天(计发基数:职工所在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生育津贴是男职工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与护理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
✅享受流程①男职工及其配偶同为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无需申请,其护理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用且男职工护理假期满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②男职工配偶非我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08"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享受条件:①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②配偶未就业未参保(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计发标准:①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②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③顺产的,4050元④难产的,4250元⑤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三、计划生育补贴
09"计划生育手术费"✅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①计划生育手术费:因实施计划生育,发生符合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引起并发症的,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皮埋(取皮埋)术、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
✅享受方式:可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先进行节育登记)
10"计划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计发标准:计划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休)假天数①计发基数: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②计发天数:图源:苏州医保
全额计发条件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计划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出现中断缴费或未正常连续缴费的,相应月份天数从计划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拨付时间及拨付途径●拨付时间:①已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于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②不足10个月的,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且职工产(休)假期满次月支付。③未为按时连续缴纳满10个月的,不予支付。
●拨付途径:统一拨付至对应用人单位。*计划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计划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四、个税抵扣
11"个税抵扣"✅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若有多子女,可看加享受,如两个孩子每月扣除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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